先說結論,數位發展部設在台南,經費絕對打水漂,成立初衷一個都辦不到,變成硬體加值部。
台南不適合,也沒有能力讓數位發展部可以發揮他被期許扮演的角色。何已見得,即便是資源豐沛的台北,面臨數位發展課題都遭遇人才不足,遑論曾為資訊荒漠的台南。觀乎台南對於數位發展的想像,不拖民進黨過去為人詬病的「硬體加值服務」想像。這樣的想像,是導致陳菊任內出現高雄軟體園區沒有網路,這類荒謬到難以置信的狀況原因之一。行文至此,不是想責備任何人,而是想點出基層做政策規劃的系統性問題。黃偉哲市長與蔡麗青執行長倡議過程中,言必稱台積電與綠能,顯然與郭老師負責籌備的數位發展部設立初衷有點脫節。數位發展部承載的期望很多,但短期內迫切需要發揮的功能有兩者,一為數位轉型法規調適,二為強化國家資安。
中央政府博士雖多,卻沒有人可以在議題掃描到 GDPR,就能推出未來「數位疆土」(degital nation)防禦跟數位經濟的貿易戰會是重要課題,並據此提出對策,問題在哪? 各位可以想想。假若數位發展部在總統大選前就已成立,並落址台南,我很肯定蔡總統政見裡的這兩個主軸,不會受到重視,而會被硬體視角凝視忽略掉。
數位發展部設址台南,有兩個明顯缺點:
第一個缺點,離權力中心太遠,議題折衝乏力
我國政務推動,自從因應組織精簡而推動的政府部門法人化,實際上是依靠法人身上大大小小的計畫進行,而台灣政府的權力結構,按我觀察分析有四個層次,其中最重要的是政黨的權力結構,再來是學閥香火情的權力結構,政府部門所謂的政務官,事務官間的權力結構很多時是一張紙。根據哈佛研究,人類社會裡「所有重大的決策都是在非正式會議上決定的」。
由於跨部會協調非常需要使用到私人「社會資本」(social capital)做突破。位處台南,離權力中心太遠,在議題上折衝上相當吃虧。「媒介真實」(media reality )話語權的爭奪,從來都是近距離贏過遠距離,線下贏過線上。不能離皇城太遠是每個明白人都知道的事情。你看崇禎到死,都相信天下太平。
第二個缺點,缺少需要的人才,無法超前部署
數位發展部最需要,能夠處理「智能合約於民法的主客體適法性」、「NFT 著作權跨國司法管轄」、「遠距工作勞基法」等類的的科技法律人才,台南沒有。簡宏偉處長所需的資安人才雖有,希矣。而且這類人主要出沒於台南中西區,以成功大學為中心聚集,離台南市府建議的地點,交通距離遙遠。無怪乎他的前幕僚說出:「炒地皮+1」;資安專業市民說:「高鐵做不到的,我們由 ____做。黃市長雖聲稱台南有能力,卻連轄內人力資源是否符合數位發展部需要都沒有掌握。著實難以令人信服。
除林佳龍市長時期由蕭景燈老師籌備的台中市數位治理局,民進黨籍市長所謂的支持數位發展,往往被民間資訊從業人士質疑打假球,掛羊頭賣狗肉,做事不給資源。這樣的前科累累,族繁不及備載。
最後,我還是要強調,數位發展部不應該以「南北平衡」與「首都減壓」作為選址考量,半點都不該。而應回歸到設址處是否能提供數位發展部發揮效用的資源為準。據消息,由於數位發展部是跨單位抽調編組,辦公室應當傾向分散式,針對不同業務在不同區域設立服務。這方面我是不太贊同的,遠距離工作有其侷限,特別是在新設團隊磨合效果不彰。尚未在局處層級與相關法人間做一年小規模試驗,評估是否適合,我不建議直接在部級施行。2018 年科技會報幕僚法人才剛學會「原來遠距工作不是未來十年二十年才會有的工作模式,而是現在進行式」,現在就要這樣臃腫的公務系統立刻上手,我很懷疑做得到嗎? 受影響的不僅僅是只有公務員的工作模式,相關法人也會受到衝擊。
按我了解,這構想應源自西方因疫情後,逐漸流行的「中央部會分散」想法。個人建議有此類想法的,應該讀一下錢穆的《中國歷代政治得失》<&qianmuZhongGuoLiDaiZhengZhiDeShiWuBan2018>,然後再好好想想。由於文化不同,西方的方法不會考量「香火情」跟「義氣」在整個政策過程的影響,直接套用可是會變成四不像。
錢穆, n.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