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,全球對人工智能(AI)監管需求的增加,不同地區的監管策略出現了分歧。歐盟和美國在AI監管上的不同取態凸顯了跨大西洋合作的挑戰和機遇。歐盟採取集中式、全面的法規方法,而美國則偏好分散、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策略。這種分歧不僅反映了兩大經濟體對於技術監管的哲學差異,也對全球AI應用的未來發展及其監管市場的形成提出了重要的問題。
集中式、類似核能的超組織監管方式面臨著批評,主要因為它可能過於僵化和遠離地方需求。此類監管忽略不同地區間在文化、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上的差異,導致制定的規則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情況。不但如此,超級組織可能難以迅速適應技術創新和市場變化,從而阻礙了創新。集中式監管也可能導致權力過度集中,增加腐敗和效率低下的風險。尋求更加分散、靈活的監管框架,能夠更好地適應不同地區的需求和快速變化的技術環境,變得尤為重要。